根據《海豐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及《海豐縣2023年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細則》,為規(guī)范我鎮(zhèn)小學招生入學行為,實施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我鎮(zhèn)小學服務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現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各小學學位容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全面規(guī)范我鎮(zhèn)公辦小學招生入學行為,建立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確保適齡兒童享有公正、公平的入學權利,進一步推進我鎮(zhèn)小學教育健康、均衡、優(yōu)質、標準化發(fā)展。
二、申請入學對象
1.具有城東鎮(zhèn)戶籍的適齡兒童及優(yōu)待政策生;
2.符合借讀條件之一,且在我鎮(zhèn)各小學服務范圍內居住的海豐縣非城東鎮(zhèn)戶籍及非海豐縣戶籍的適齡兒童;
3.招收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沒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4.特殊兒童:除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如癡呆、精神病、傳染病未愈、嚴重肢殘等)之外,有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智障殘疾兒童,請直接與海豐縣特殊教育學?;蚱渌厥鈱W校聯(lián)系入學。海豐縣特殊教育學校地址:海豐縣梅隴大液錫礦原錫礦。
?。?適齡兒童因疾病、受傷或特異體質等特殊情況,需要延遲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于8月底前向戶籍所在地學校提出申請。(嚴禁家長隱瞞兒童自身疾病等特殊情況,向學校申請入學,一經查出,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一切后果由家長自負。)
三、招生范圍及計劃
根據縣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堅持從實際出發(fā),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劃分我鎮(zhèn)每所小學的服務片區(qū)范圍;全面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guī)劃,嚴格控制一年級招生班額,達到省制定的標準班額要求,即:每班不超過50人。各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區(qū)域和招生計劃數如下:
海豐縣城東鎮(zhèn)公辦小學招生服務范圍
四、申請入學登記及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根據縣招生工作安排,一年級新生申請入學登記及招生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
7月15日—7月17日:網上申請登記。優(yōu)待政策生向縣教育局提交材料。
7月18日:有要求提交材料的對象到申請登記的所在學校上交相關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7月19日—7月25日:材料審核,公布第一批次新生名單。
第二批次:(學位已滿的學校不接受第二批次申請)
7月26日—7月28日:網上申請登記。
7月29日:有要求提交材料的對象到申請登記的所在學校上交相關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7月30日—8月6日:材料審核,中心小學統(tǒng)籌調劑、公布第二批次新生名單。
第三批次:(經第二批次錄取及調劑后仍有學位的學校)
8月7日—8月9日:網上申請登記。
8月10日:到申請登記的所在學校上交相關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8月11日—8月12日:材料審核,公布第三批次新生名單。
五、招生辦法及要求
(一)招生辦法
2023年的招生入學辦法沿用往年的政策,按“本鎮(zhèn)戶籍生(含優(yōu)待政策生)→非本鎮(zhèn)戶籍的海豐縣戶籍生→非海豐縣戶籍生”的順序招生,完成招生計劃為止。從2024年秋季學期開始,對招生入學政策作出調整,把“戶籍+合法房產”作為學校服務區(qū)域內申請入學各批次的優(yōu)先條件,將持“戶籍+租賃備案證明”申請入學的批次調整在“戶籍+合法房產”之后 。
1.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入學按條件分三批次招生,完成招生計劃為止。具體工作按批次“統(tǒng)一時間接受申請、統(tǒng)一時間接受材料、統(tǒng)一時間進行審核、按批次公布錄取名單”的程序進行。
2.符合各批次“申請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須在各批次申請登記的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粵省事→辦事→教育→小學入學報名→本地學童入學申請”或掃描葵花碼,登記相關材料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有要求提交紙質材料的在各批次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申報學校提交相關材料。每位適齡兒童僅能在報名系統(tǒng)申請一所學校,網上申請登記成功只是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報名申請,還需經過各級部門審核通過,才能確定是否符合入學條件。有關審核信息及修改信息(申請時間內)請關注“報名學童列表”。
3.各批次申請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請登記或已登記但沒有按時提交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該批次入學申請,學校不再接受該批次的申請和材料審核;如上交的材料經學校核對與網上登記信息不相符的,視為不符合該批次入學申請條件,將取消該批次入學申請資格,責任由申請對象父母或監(jiān)護人承擔。
4.各批次經材料審核屬實并符合招生條件,按各批次類別順序錄取。如同一類別中的申請人數超過所需學位數,按該類別中各小類順序錄取。如同一小類中的申請人數超過所需學位數,由各校通過搖號等方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已申請登記并且材料審核確認無誤但未被錄取的符合政策性借讀生,如本鎮(zhèn)其他公辦小學有剩余學位, 愿意接受中心小學統(tǒng)籌解決時,可向登記學校提出申請,由中心小學統(tǒng)籌安排(按原申請材料類別的先后順序進行統(tǒng)籌調劑,如同一所學校同類別申請人數超過該校剩余學位數時,同樣采取搖號方式錄取,額滿為止)。
(二)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
1.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
2023年,城東鎮(zhèn)各公辦小學繼續(xù)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俑鞴k小學服務范圍內的一套合法住房只能允許一戶住戶(租住戶)的孩子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如一套合法住房住戶(租住戶)的孩子在2022年秋季已申請服務范圍內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其他住戶(租住戶)則不能再用此合法住房資料向該小學申請學位。如同一套合法住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必須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
?、趯W生被服務范圍內小學錄取后,即視為用于申請學位的住房被鎖定。小學一年級開始使用鎖定時間3年;鎖定期間不允許其他家庭孩子申請就讀公辦學校。
2.落實優(yōu)待政策。
?、侔凑铡稄V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實施細則》(政干〔2013〕138號)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受到表彰獎勵”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及傷殘軍人”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在本縣范圍內結合法定監(jiān)護人的意愿安排到相關公辦學校就讀。
?、诎凑铡稄V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轉發(fā)2020年人民警察子女基礎教育階段優(yōu)待對象名單的通知》《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因公殉職基層干部家屬關愛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組通〔2017〕44號)的規(guī)定,“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因公殉職基層干部家屬”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在本縣范圍內結合法定監(jiān)護人的意愿安排到相關公辦學校就讀。
?、鄯稀渡俏彩腥嗣裾k公室關于印發(fā)汕尾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yè)保障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汕府辦〔2020〕50號)規(guī)定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在本縣范圍內結合法定監(jiān)護人的意愿安排到相關公辦學校就讀。
④按照《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衛(wèi)生健康局關于做好抗擊疫情一線醫(yī)療衛(wèi)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汕教函〔2020〕96號)規(guī)定,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一線醫(yī)務衛(wèi)生工作人員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在本縣范圍內結合法定監(jiān)護人的意愿安排到相關公辦學校就讀。
?、莅凑蘸XS縣委印發(fā)《<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強縣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海委字〔2022〕6號)規(guī)定,高層次人才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在本縣范圍內結合法定監(jiān)護人的意愿安排到相關公辦學校就讀。
優(yōu)待政策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本鎮(zhèn)內各公辦學校第一批次。
3.落實放管服政策。按照“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要求,簡化入學報名材料,優(yōu)化完善報名功能,有關職能部門能在系統(tǒng)中審核的信息將不再要求申報人到申報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如: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國土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戶口簿、水電繳費憑證等(具體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由申請人在網上如實詳細填報,再由學校網上下載匯總送縣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縣相關職能部門無法在系統(tǒng)上確認的材料,須由家長到申報學校提交對應類別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入學的各項有關有效證明材料截止時間統(tǒng)一為2023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5.被上級有關部門審核為虛假材料的申請對象,一律取消向公辦學校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資格,其責任由適齡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負責。
6.申報人親屬到各申報學校提交材料時,需嚴格執(zhí)行學校有關規(guī)定,有序提交,不得無理取鬧,擾亂招生工作秩序,否則,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六、招生批次及申請條件
第一批:城東鎮(zhèn)戶籍適齡兒童及優(yōu)待政策生
(優(yōu)待政策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條件及錄取順序:城東鎮(zhèn)戶籍適齡兒童以戶籍所在社區(qū)(或村委)和居住地為依據,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按照下列類別的順序安排入讀服務范圍內學校,額滿為止。
城東鎮(zhèn)公辦小學第一批次適齡兒童入學申請必須具備下列類別條件之一:
A類:具有與學校招生服務范圍相對應的海豐縣城東鎮(zhèn)所屬社區(qū)(村委)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申請城東鎮(zhèn)實驗小學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新城和樾小區(qū)合法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可列入此類,不限戶籍。)
B類:海豐縣城東鎮(zhèn)戶籍,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①合法房產證、不動產權證;②國土證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③安置證(宅基地證)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④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
C類:海豐縣城東鎮(zhèn)戶籍,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居住的房屋屬:①先輩遺留下來的祖屋,或在已有老祖屋拆建的自建房,需提交社區(qū)(村委)的證明、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校現場提交證明材料;②企事業(yè)單位分房,需提交企事業(yè)單位分房憑據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
D類:海豐縣城東鎮(zhèn)戶籍,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居住的房屋屬:①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門的證明、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校現場提交證明材料;②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第二批:符合政策性借讀生
(完成第一批錄取后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可接受申請)
申請條件及錄取順序:海豐縣非城東鎮(zhèn)戶籍適齡兒童(鎮(zhèn)外縣內)和非海豐縣戶籍適齡兒童(縣外),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按照下列類別的順序安排入讀服務范圍內學校,額滿為止。
A類:海豐縣非城東鎮(zhèn)戶籍(鎮(zhèn)外縣內)且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①合法房產證、不動產權證;②國土證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③安置證(宅基地證)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④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⑤先輩遺留下來的祖屋,或在已有老祖屋拆建的自建房,需提交社區(qū)(村委)的證明、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⑥企事業(yè)單位分房的,需提交企事業(yè)單位分房憑據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⑦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門的證明、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⑧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B類: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且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公安部門簽發(fā)的連續(xù)居住至申請日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或縣機關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職工工作證明,在海豐縣連續(xù)繳納3年以上(含3年)社會保險證明、就業(yè)勞動合同或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明材料(詳見《海豐縣2023年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細則》),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校提交相關材料。
C類:港澳臺戶籍適齡兒童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的,符合國家入學規(guī)定的,應提供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證明和合法房產證明、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
D類:非海豐縣戶籍(縣外)且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①合法房產證、不動產權證;②國土證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③安置證(宅基地證)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④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戶主一致的水電費繳費憑據;⑤先輩遺留下來的祖屋,或在已有老祖屋拆建的自建房,需提交社區(qū)(村委)的證明、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校現場提交證明材料;⑥企事業(yè)單位分房的,需提交企事業(yè)單位分房憑據和與戶主一致的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⑦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門的證明、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證明材料;⑧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第三批:不符合政策性借讀生
(完成第二批錄取后有剩余學位的學??山邮苌暾垼?/strong>
(1)登記對象:既不是本鎮(zhèn)戶籍適齡兒童,又未達到政策性借讀生條件在城東鎮(zhèn)區(qū)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
(2)申請條件:申請對象首先必須遵循以下三方面要求。
?、偕暾埖膶W校在完成第二批次錄取及調劑后,尚有空余學位的方可接收申請。分A類、B類兩類別按類別順序申請,B類必須在完成第三批A類錄取后有剩余學位的學校方可接受申請。
?、谏暾埖膶W校若有空余學位時,在本校服務范圍內居住的不符合政策性借讀生按本縣戶籍優(yōu)先、縣外戶籍次之的順序安排。如同一申請條件的對象超過所剩學位數,由各校通過搖號等方式進行錄取, 額滿為止。
?、廴魧W位已滿,原則上拒絕接受申請。如果本鎮(zhèn)其他學校有剩余學位,申請對象愿意接受中心小學統(tǒng)籌解決時可考慮接受申請,申請人數超過剩余學位時,采取搖號方式錄取。
(3)需到申報學?,F場提交材料:在學校服務范圍內居住的相關佐證材料和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
A類:適齡兒童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居住,適齡兒童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居住的房屋未取得合法手續(xù)的,需提交與戶主一致的房屋相關佐證材料和近6個月水電費繳費憑據。
B類:(完成第三批A類錄取后有剩余學位的學校方可接受申請)適齡兒童在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租住但未在住建局房管股備案的,應提供已租住一年以上的社區(qū)(村委)證明、租賃合同及出租方近6個月的水電費繳費憑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做好2023年城東鎮(zhèn)公辦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入學工作,城東鎮(zhèn)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曉光
副組長:戴偉軍、羅悅、吳煥海、莊漢明
成 ?員:楊肯林、洪偉群、廖錦龍、蘇日升、郭榮龍、余遠輝、黃貴隆、陳偉東、吳繼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東鎮(zhèn)中心小學,具體負責招生入學工作,戴偉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羅悅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在中心小學抽調人員組成。各學校也應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于7月15日前報鎮(zhèn)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明確職責
城東鎮(zhèn)各公辦小學要加強協(xié)調溝通,認真履職,全力配合,確保2023年一年級新生招生入學工作順利組織實施。鎮(zhèn)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如下:中心小學要加強統(tǒng)籌管理,主動協(xié)調各面上小學和縣各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公辦小學要按照鎮(zhèn)招生方案認真做好接收相關材料、各批次名單公布等工作,規(guī)范招生程序,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加強宣傳,推行“陽光招生”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公辦小學要開展有效宣傳、引導工作。在招生前,要把申請入學條件、招生錄取辦法、各批次錄取名單、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和咨詢電話等信息在學校公示欄張榜公布,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
(四)切實做好招生信訪維穩(wěn)工作
招生信訪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各公辦小學要熱情接待來訪學生和家長,耐心宣傳、解釋招生政策規(guī)定,認真處理來信來訪問題,不得敷衍了事。
(五)嚴格規(guī)范招生入學行為
各公辦小學不得發(fā)布虛假招生信息,嚴格按照鎮(zhèn)招生方案依法依規(guī)錄取新生,按標準嚴格控制班額,實行“陽光分班”,不得設立重點班。
(六)強化執(zhí)紀問責
各公辦小學要嚴格落實紀律要求,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對在招生入學工作中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個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海豐縣城東鎮(zhèn)人民政府 ???
2023年7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