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全民反走私反偷渡意識,引導人民群眾學法、守法,自覺抵制走私違法犯罪行為,9月14日,海豐縣公安局聯(lián)合聯(lián)安鎮(zhèn)人民政府在該鎮(zhèn)深聯(lián)文化廣場開展反走私反偷渡普法宣傳活動。
活動通過懸掛橫幅標語、派發(fā)宣傳手冊和宣傳禮品、進村入戶、張貼海報、公開告示等多種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講解反走私反偷渡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引導群眾認識到走私的嚴重危害和反走私的重要性,自覺抵制走私、遠離走私,并鼓勵群眾參與到反走私宣傳活動中,共同營造“打擊走私、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此次活動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現(xiàn)場參與活動人員和走訪人員共出動106人,張貼海報1000余張,派發(fā)宣傳手冊10000余份、宣傳禮品600余份,接待來訪咨詢的群眾200多人次。通過開展此次宣傳活動,加深了群眾對反走私反偷渡的認識。下一步,海豐將進一步豐富宣傳形式和內容,持續(xù)加大宣傳力度,形成群防群治的反走私良好局面。
走私行為,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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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 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為。●走私是逃避海關監(jiān)督的行為,會損害國家主權和形象,甚至危及國家安全。●走私會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嚴重危害國家財政,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造成巨大危害。●走私的泛濫會使民族產業(yè)、行業(yè)飽受“外來水貨”的沖擊。●走私商品依靠價格優(yōu)勢占領市場份額,會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形成惡性競爭。●走私犯罪往往和其他經濟犯罪交織在一起,腐蝕人民思想、毒化社會風氣及誘發(fā)其他違法犯罪。符某是一名常年在邊境地區(qū)跑運輸?shù)呢涇囁緳C,某日他接到一單運輸走私貨物的訂單,老板答應付其5000元作為報酬。符某覺得有利可圖,又雇請了同鄉(xiāng)陸某、蒙某一同前往。當晚,3人在邊境一香蕉地駁裝走私貨物后駕車離開。剛出發(fā)不久,符某等人就被當?shù)鼐兯讲块T抓獲,并當場查獲藏匿于該大貨車上的走私洋酒共798瓶。經法院認定,符某等3人明知是他人走私入境的貨物,仍提供運輸便利,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最終法院判決3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21萬元。溫馨提示
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fā)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近日,某邊境海關緝私部門與邊境管理部門開展聯(lián)合執(zhí)法活動,在一沿邊公路抓獲利用手機及對講機為走私分子通風報信的看路望風人員12名。
經審查,他們均對自己監(jiān)視執(zhí)法人員動向并為走私分子通風報信,幫助逃避查緝的事實供認不諱。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對上述12名人員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并送拘留所收押。溫馨提示
●看路望風人員一般指受走私分子雇傭,幫助走私分子逃避執(zhí)法部門查緝,干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正常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
●看路望風人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各執(zhí)法部門正常執(zhí)法活動的開展,同時也是引發(fā)暴力抗法、危害社會安全的潛在隱患。請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視,遠離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依照數(shù)罪并按規(guī)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guī)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某日,海關關員在對一入境航班實施監(jiān)管時,發(fā)現(xiàn)一位旅客的行李箱在通過海關機器檢查時圖像異常,存在藏匿違禁品嫌疑。
隨后值班關員對其行李箱實施開箱查驗。經查,在其行李箱中有一個已開封奶粉罐,將奶粉倒出后,內藏有象牙手鏈、手鐲、梳子等國家禁止進境的瀕危動物制品。事實面前,該名旅客如實交待了其藏帶禁限物品入境的違法行為。溫馨提示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停止商業(yè)性象牙加工銷售活動,中國境內所有的象牙及其制品交易都屬于違法行為。
●走私任何國家禁止進出口珍貴動物及其制品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
●請勿攜帶、郵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進出境。
指違反海關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10萬元以上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行為。小李經常出國,每次回國“閨蜜”都讓他幫忙帶大批化妝品、奢侈品牌箱包,看到“閨蜜”在朋友圈售賣這些化妝品、奢侈品賺不少錢,小李覺得這是個“生財之道”。于是,小李每次從國外回來,都會偷偷從國外購買大量化妝品、奢侈品牌包、手表等物品回國,之后再通過朋友圈售賣,銷售牟利。
正當小李以為自己走上一條“致富之路”時,在一次入境時被某海關當場查獲。小李的例子再次證明,非法“致富之路”終究是一條違法犯罪之路。溫馨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guī)定,我國對進境商品區(qū)別為貨物、物品等不同監(jiān)管對象,適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征,進境后不得出售出租。
一對青年夫妻在香港旅游后準備返回深圳時,在口岸遇到了一名陌生男子,陌生男子請他們幫從香港帶幾瓶紅酒到深圳交給接貨人,并支付他們一定報酬。夫妻倆覺得有利可圖,于是將紅酒放在嬰兒車床墊下準備偷偷攜帶入境,被海關人員當場查獲。直到這時,夫妻倆才知道自己被“水客”走私團伙利用了。該“水客”走私團伙多次利用過境旅客非法攜帶貨物進出境,偷逃稅款數(shù)額巨大,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得知真相后,夫妻倆非常后悔,因一時財迷心竅,竟成為了走私團伙的幫兇。
溫馨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shù)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jiān)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
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者出租。
合理數(shù)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或者收件人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shù)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明確有關事項如下:●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guī)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郵運進出口的商業(yè)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詳情可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明確有關事項如下:以下物品禁止郵寄進境!
●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仿真槍、鞭炮等;
●植物及植物產品類:新鮮水果、新鮮蔬菜、種子、種苗等;
●其他檢疫物類: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血液及其制品、動物標本等;
●毒品:冰毒、搖頭丸、可卡因、鴉片、大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逃避海關監(jiān)管將境外的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運輸進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常見的走私洋垃圾有舊服裝、廢五金、廢塑料、廢紙、人發(fā)等。廢塑料等洋垃圾屬于不可降解物質,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極大的影響。電子垃圾存在化學元素超標、釋放有毒有害物質等風險,存在潛在的、長期性影響。溫馨提示
●2021年1月1日起,《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確規(guī)定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
●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除以上一些常見的走私罪名外,走私文物、貴重金屬、淫穢物品等也是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
●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fā)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依照數(shù)罪并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