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汕尾市委批準,汕尾市紀委監(jiān)委對汕尾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偉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偉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收受私營企業(yè)主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規(guī)在干部選拔任用中謀取利益并向上級贈送財物;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和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偉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汕尾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偉杰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