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N開車去深圳注意了!
深圳交警近日發(fā)布通知
全市范圍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的措施
日前,為切實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環(huán)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fā)布通告:在全市范圍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的措施。
劃重點:每天0時至24時,在全市范圍所有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規(guī)定持續(xù)1年,目前已開始實施,一直到明年(2024年)1月21日!
亂鳴笛怎么查?
你可別想著鉆空子
??
交警使用鳴笛聲吶抓拍設備
機動車鳴笛違法行為進行實時采集
圖源:廣東公安
怎樣屬于亂鳴喇叭?
?錯誤使用方法?
↓↓
①連續(xù)2次以上鳴喇叭的;
②持續(xù)鳴喇叭超過1秒的;
③使用高于115分貝高音喇叭或大型車輛使用“氣喇叭”的;
④在道路擁堵、排隊等候時鳴喇叭的;
⑤行經人行橫道鳴喇叭催促行人或禮讓行人車輛的;
⑥在住宅小區(qū)、醫(yī)院、學校等場所使用喇叭召喚他人的。
如果亂按喇叭
將被處罰
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qū)域、路段鳴喇叭的,依照《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第二款之規(guī)定,處300元罰款;一年內有本款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那要是遇到需要提示行人、車輛的情況,我們要怎么辦?
交警介紹,確有需要對其他車輛、行人進行提示、示意時,應優(yōu)先交替使用燈光。
燈光提示無效時
可采取短促鳴笛方式使用喇叭
原則上確保持續(xù)鳴笛時間不超過1秒?
?連續(xù)鳴喇叭不超過2次?
各位車主注意了!